四川升学规划网
距高考还有

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

发布日期:2022-06-03
扫码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 扫码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

第一章 总 则

第一条  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 学校校名为湖南文理学院,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,国标代码为10549,英文名称为“Hunan University of Arts and Science”。

第三条 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“桃花源里的城市”——湖南省常德市。办学地址: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。学校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,专业涵盖文、理、工、农、史、法、经、管、教、艺、医11大学科门类。

第四条  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,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;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
 

第二章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

第五条  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成立由校长任组长、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、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,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,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,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
第六条  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,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,其主要职责是:

1.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;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。

2.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,编制招生计划,组织招生宣传、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。

3.会同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(复测、复检)。

4.上报有关招生数据,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。

第七条  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,纪委办、监察专员办和党政督查室、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,负责监督招生工作。

 

第三章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

第八条  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和考生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第九条  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,结合学校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生源情况、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。

第十条  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做好招生计划预留(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%)及使用。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,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,按程序审批,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,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。

第十一条  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组织本科招生,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。

第十二条  英语、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,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,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10分以上(含110分),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00分以上(含100分)。高考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,按150分制折算。英语口语不作要求,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。

第十三条  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、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、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,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。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/3以上专业课程是外教全英文授课,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增开韩语课,部分课程是韩语或英语授课,外语语种不限。

第十四条  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、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。

 

第四章 录取规则

第十五条  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

第十六条  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
第十七条  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,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 

第十八条 学校根据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。根据教育部规定,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控制在105%以内。

第十九条  认可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。

第二十条 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,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。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,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,优先录取语文、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;若语文、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,则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
第二十一条 艺术、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

1.艺术类专业:认可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艺术统考(联考)成绩。投档时,其高考文化成绩、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投档比例、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。

录取原则: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。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,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;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,则折合成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文化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×30%+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×70%)后,择优录取。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。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,依次按高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
2.体育类专业: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。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,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;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,则折合成综合成绩:综合成绩=文化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+专业成绩,择优录取。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。

第二十二条  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,按该省政策执行。

第二十三条 高考改革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二十四条  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,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做退档处理。

第二十五条 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。

第二十六条  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。

第二十七条  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。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。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huas.edu.cn;招生就业处网址:https://zj.huas.edu.cn;招生咨询电话:0736-7186057、7186059。

第二十八条  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,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。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。对复查(复测、复检)发现的问题,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,凡属舞弊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 

第五章 招生工作纪律

第二十九条 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“三十个不得、八项基本要求、六不准”的规定。我校招生监督电话:0736-7186028。

第三十条 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,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。

 

第六章 其他

第三十一条  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、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各项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(https://zj.huas.edu.cn/)上公布。

第三十二条  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除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,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: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;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;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;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;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。

 

第七章 附 则

第三十三条  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,则以本章程为准。

第三十四条  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

四川升空教育 四川升空教育

升空简介   BRIEF INTRODUCTION

四川升空教育

四川冠博升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(以下简称升空教育),是西南片区成立最早的升学规划指导机构之一,也是率先引进ISO9001“高中生升学咨询服务”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机构。我们服务的主要内容有:高考志愿填报、强基计划、综合评价、少数民族预科、国家专项、高校专项、地方专项、高水平艺术团、高水平运动队、高中生学情管理、大学生学业与职业规划等项目,全方位多渠道为高中学子量身定制升学规划。公司以“诚信负责、质量为本、勤学精进、开拓创新”的服务理念,多年来帮助万余名学子实现学业梦想。

四川升学规划专家

扫一扫微信咨询专家

电话咨询:

成都:028-68834610

绵阳:0816-6336002

微信公众平台

四川升学规划专家

微信咨询

升空教育李老师
关于升空
公司简介
联系我们
专家团队
数据查询
院校查询
专业查询
估分选大学
高考资讯
招生政策
强基计划资讯
港澳院校内地招生

扫一扫,在线咨询

添加微信与我们联系
  • 成都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C座9楼
  • 咨询热线:028-68834610
  • 绵阳地址:绵阳市涪城区万达广场1单元11楼
  • 咨询热线:0816-6336002
  • 绵阳地址:绵阳市教育南路69号五方校园广场2栋2单元2-71/72
  • 咨询热线:0816-6985002
  • 宜宾地址:蜀南大道14号新世纪10楼18号
  • 咨询热线:13548013413
  • 西昌地址:四川省西昌市顺河路口美丽华酒店西一楼
  • 咨询热线:18280646325
  • 乐山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白云街336号时代购物街3楼
  • 咨询热线:18781311127 朱老师
  • 备案号:蜀ICP备18015759号-1 蜀ICP备18015759号-2    

申明:本网站数据来自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、《招生考试报》、《高考指南》、高校招生杂志社、四川教育发布、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及其他网络平台,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。

四川高考升学免费咨询:028-85004612、0816-6336002

免费预约咨询

请放心输入您的电话号码,点击预约咨询,稍后您将接到我们的电话,该通话对您完全免费,请放心接听!

称呼不能为空!
请输入正确的电话号码!

用户登录

账号不能为空!
密码不能为空!
还没有账号: 点此免费注册